日前到了新竹應徵工作
順道拜託了老同學
再一起到桃園找另一個
晚上就就在桃園窩一晚
男人一起
免不了談到關於女人的事
一位講到了當兵時上酒店的事
說小姐真的很敢玩
我沒那個經驗 當然不是沒機會
只是惜金如命 又怕不衛生罷了
又談到了國家政策
造成的娼妓地下化的弊端
追求性的快感是成熟的男女正常需求
像吃飯一樣正常
而有性需求的雄性個體尋歡
缺錢的雌性個體取財
算來也是各取所需 財貨兩訖
但是婦女團體等
批評性交易是將女性物化
又有諸多道德理由
於是無法以公開的法令加以約束
地下勢力漫延 不可收拾
事實上工人出賣勞力賺錢何償不是物化?
未婚男女若還稍有容貌以上
何者不是情史豐富?
儘可說 因為愛情我和十個對象做愛
又和用錢買十個熟高熟低?
當愛情已剩欲望
當社會風氣日漸開放
男女欲望橫流無法扼阻
與其放任地下組織操縱性交易市場
造成許多不幸事情
不如政府立法干涉
使運作公開上軌
食色者 人之大欲也
欲者 導之則順
截之則鬱 鬱極則傷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